雷士照明已向无极就其提供的反担保提出索偿

2018-06-29 12:48 来源:www.588-365.com | 整理: www.588-365.com | 类别:家居 | 参与评论

6月27日,雷士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核数师已就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内容有关声称由集团提供的若干所谓的担保。有关该等担保的法律程序正在进行中,且就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年度审计而言,核数师未能就其他应收款项减值及关于财务担保合约的不确定性;以及财务担保合约损失拨备,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根据由前任首席执行官吴长江声称代表公司一间附属公司订立的若干所谓的抵押和担保协议,由于该附属公司所担保的银行贷款未能获偿还,若干银行已提取该附属公司定期存款合共人民币约5.51亿元。银行贷款的其中一名借款人重庆无极向集团提供了反担保,集团已采取法律行动,就无极提供的反担保提出索偿,并确认合共人民币约5.51亿元的金额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无极的其他应收款项。公司管理层认为可收回金额为约人民币2.66元,并自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起就不可收回金额约人民币2.85亿元计提拨备;集团现为由两家中国银行及一家中国财务公司根据由吴长江声称代表附属公司订立的所谓的担保协议起诉集团须承担担保责任及利息的诉讼的被告。就其中一家中国银行提出的诉讼而言,该附属公司的银行余额人民币5539.6万元已被法院提取,以支付该家中国银行的索偿。公司管理层认为集团须就该等担保承担损失的可能性轻微,因此,除有关法律及其他费用外,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毋须就因该等诉讼而提起的索偿及被提取的银行余额计提拨备。

公司管理层认为金额人民币2.66亿元可予回收乃基于由无极提供的反担保,包括由无极质押的土地使用权;于2017年12月31日,集团就该等担保承担损失的可能性轻微乃基于,其中包括,公司管理层就两家中国银行及一家中国财务公司提出的诉讼取得的法律意见;贷款拥有包括无极质押的土地使用权及由重庆恩纬西实业发展质押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及有若干其他担保人涉及两家中国银行及一家中国财务公司法律诉讼,该等担保人被判定分别对两家中国银行及一家中国财务公司共同及个别承担相关债务的责任。

公司审核委员会确认其已审阅并同意上文所载管理层的立场及公司的会计处理。

(www.588-365.com)
www.588-365.com提示:这篇"雷士照明已向无极就其提供的反担保提出索偿"的资讯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仅供用户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请读者使用之前核实真实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任何后果均由读者自行承担。
猜你还感兴趣:关于"雷士照明已向无极就其提供的反担保提出索偿,"的文章